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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会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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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会须知

江西省管道疏浚行业协会

《会费收缴及财务管理办法》 

为促进江西省管道疏浚行业协会健康发展认真贯彻执行《江西行业协会管理办法》文件精神结合我会的工作实际制定本会会费收缴及财务管理办法。

一、会费是协会一项重要的经费来源是维持协会各项工作正常开展的重要保证。交纳会费是每个会员的法定义务也是会员主人翁责任感的体现各会员单位和个人应认真履行义务,积极主动缴纳会费、参赛费等。    

二、收取会费的原则是取之有度用之得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协会章程会费标准应切实遵循依据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依据工作成本的原则确定,同一社团对同类会员收取会费应统标准结合会员单位性质不同分别收取会费。根据我会实际情况,拟定会费标准如下

会长会员单位缴纳会费标准80000/3年

常务副会长会员单位缴纳会费标准40000/3年

理事会员单位缴纳会费标准5000/3年

普通会员单位缴纳会费标准1500/3年

本项费用为一届会费不包括本会组织会议、活动或各项赛事时需要会员另行承担的费用如资料费、住宿费、餐饮费、参展费、参赛费等。

三、交纳会费是每个会员的应尽义务会费收取实行一届一次性交清本会于指定日期内向会员发出本会费交纳通知各会员应在规定日期内到本会秘书处交纳会费由本会秘书处统出具社会团体会费专用票据并加盖本会财务专用章各会员应按标准主动及时交纳不得拖欠在规定期限内不缴纳会费者视为自动退会

四、非会员单位参加协会业务活动,按相关规定收取活动经费

五、会费的管理与使用

1、会费的管理与使用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财务管制度厉行节约加强审计并接受业务主管单位、登记管理机关和财政部门的监督

2、会费收支统一由协会财务收管,协会收取会费应按照规定使用省财政厅监制的《江西省社会团体会费专用票据》。配备专职财务人员,单独设立帐册每年向理事会公布会费收支情况并接受会员单位的监督

3、会费用于本会章程规定的业务内容和有益于会员的公益活动

4、会费的支出坚持"取之于会员用之于会员"的原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名义截留、平调、挪用。    

5、会费的开支范围严格按照《江西省管道疏浚行业协会章程》和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主要用于协会开展工作,如宣传教育、技术、业务培训文化活动、资料印刷、办公场所租赁、召开会议、误工补贴、交通工具、旅差开支、奖励表彰以及常设办事机构人员的工资、福利等。    

6、协会常设机构日常工作支出实行主管领导(会长)负责制专人审批大项支出如房产、设备购置或捐助项目等超出会费开支规定范围的要经理事会讨论决定。    

六、会费的监督    

1、会费的收支使用要接受同级理事会和会员的监督按章程规定每年向理事会每届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情况。    

2、协会组织财务审计的审计期间年检的财务审计应对被检查年度的财务情况进行审计换届财务审计应于换届大会召开前进行审计内容为该届理事会任期内的财务情况变更法定代表人、秘书长的财务审计应对被更换者任职期间的财务情况进行审计单位变更名称的财务审计应对该单位当年的财务情况进行审计    

3、协会组织财务审计应由具有法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应遵循独立审计准则的规定严格审计程序并按照民间组织财务审计报告格式文本的要求出具审计报告。    

4、协会组织财务审计情况除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外还应向业务主管部门提交。

 

联系方式

地址:江西省瑞昌市湓城东路25号残联5楼

时间:每周一至周五9:00—17:00 

联 系 人:18379256878 吴秘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