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0000-0000
注册自5月1日起,《珠海经济特区海域海岛保护条例》《珠海经济特区无居民海岛开发利用管理规定》正式施行。这是珠海运用特区立法权,首次就海岛保护及开发利用制定专门法规。两部法规的颁布和实施,对保护海域海岛生态环境、促进海洋经济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珠海经济特区海域海岛保护条例》共六十六条,全面梳理了涉海规划,完善了海域保护、海岛保护措施,创设海洋特殊保护区域制度,明确了政府部门监管职责,并加大涉海违法行为处罚力度。《珠海经济特区无居民海岛开发利用管理规定》明确了开发准入门槛,使无居民海岛开发建设今后有法可依。
引领推动无居民海岛保护性开发
珠海是海洋大市,海域广阔,岛屿众多,据统计,珠海目前拥有大小岛屿262个,其中有居民海岛10个,无居民海岛252个。保护海洋生态环境、合理利用海洋资源,对于珠海生态文明建设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至关重要。
联系方式
地址:江西省瑞昌市湓城东路25号残联5楼 时间:每周一至周五9:00—17:00 联 系 人:18379256878 吴秘书